至于這小屁孩是怎麼找到這的,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。他自幼調皮,愛冒險,自己一個人從村莊走出來玩,恰好是去年果子成熟的時候,他嘗了兩口,覺得好吃,可惜沒采摘多久就被鳥啄食完了。今年便時時過來照看這棵樹,用心極了,沒料到這幾天幫家裡幹活沒來這裡,果子已經都被人摘了一半了。所以不死心地待在那片林子裡,順着安德裡亞的痕迹跟來了。無論怎麼說,有人總比沒人好。要是還是隻有伊維斯和安德裡亞兩個人,便隻能過上原始人的日子。于是,在伊維斯的哄騙之下,那個叫做佐德的小男孩,毫無戒備之心地兩個陌生人領進了自己的村子裡。這一路十分艱難,伊維斯是個殘廢,安德裡亞是半個殘廢,最後安德裡亞是被兩條體型巨大的狼狗馱着回去的。兩條狗的名字也很逗趣,一個叫大紅,一個叫二紅,與它們高大威猛的體型很不相符。“那是我取的,奶奶還誇我,這名字好聽。”佐德高昂着腦袋,洋洋得意得很。又聽納悶地問了一句,“不過我們家大紅二紅雖然在家裡脾氣好,很乖,可在外面都是兇的。不知道怎麼就願意馱着這個哥哥了。”伊維斯氣得吹胡子瞪眼睛,“什麼叫這個哥哥,我怎麼就是叔叔了?”佐德轉了轉眼珠子,做了一個鬼臉,“你年紀大,長得老,不是叔叔是什麼?不會還想讓我叫你哥哥吧?”安德裡亞笑着看兩個人的打鬧,坐在大紅的背上,腳雙腳搭在二紅的背上,兩隻狗配合默契,隻是如果注意觀察,能看到它們微微發抖,看似堅定沉重的腳步有些發軟,差點沒給路上的石子絆上一跤。就在這一路打打鬧鬧中,太陽漸漸落下了地平線,湛藍的天空染上了一層火紅,而遠處升起一道道灰色的炊煙,緩緩升騰,最後消失無際。維多利亞村建在兩座不高不矮的青山之間,山上高樹參天,枝葉繁茂,綠樹如染了色的團雲遮天蔽日。而山下的村莊又四面環水,夕陽倒映,白鹭仿佛浮在碎金之上,有魚從水底躍起,在半空中劃出一道優美的弧線。佐德擡起手遮在眉毛上,踮起腳尖遠遠地看了一眼,轉身高興地說:“到了!”便領着兩人要進村。不幸的是,兩人還沒進去,就被攔在門口。村裡家家養狗,還都是按照能咬死人的方向訓練的,此時聞到了陌生的氣息,吃飽喝足的狗都狂躁了起來,不停狂吠,吵得人焦躁不安。一個長滿絡腮胡子,嘴上的油還沒擦幹淨,人高馬大,四肢粗壯的中年男人率先從院子裡走出來。他比伊維斯還要高半個腦袋,目光透露着一種厮殺過後才有的原始的兇狠,卻摸了摸佐德的小腦袋瓜子,輕聲細語地問:“這兩個人,是從哪裡來的,怎麼跟你回來了?”佐德吃了安德裡亞的美味烤魚,早已叛變了組織,耍着小機靈為兩個人說話,“韋伯叔,我在外面玩的時候遇到他們的,他們好像受傷了,我就把他們倆先帶回來了。他們是,是挺好的人。”伊維斯把安德裡亞護在身後,跛着腳,生拉硬扯出了一個微笑,“嗨,我們是從外面來的,别的地方。”那男人既不相信孩子,也不相信伊維斯這個陌生人的話,似乎還是不願意放行,甚至不願意給兩個人一次解釋的機會,棕色的眼瞳裡露出一絲惡意,其中摻雜着厭惡。伊維斯仔細注意着他的一舉一動,他知道,他的左邊腰側塞了一支大口徑的槍,和自己手上的是一種貨色,威力極大,一槍就能崩斷人的一整個腦袋,血花和腦漿一起飛濺。也許他會□□,然後拉開保險,給自己和安德裡亞一槍。伊維斯曾以為,以佐德這麼天真可愛的小傻逼的性格,待的村子不可能窮兇極惡,沒料到現在的情況。不過這也沒辦法,如果那個男人拔出槍,伊維斯不可能給他這個機會,而是會在子彈發射前抹斷這個健壯男人的脖子,然後轉身抱起還在大紅二紅身上的安德裡亞,迅速逃離這裡,還得找個能阻斷他們氣味的法子,因為這裡的狗實在太多了。而就在各懷心思,那個男人快要觸碰到手槍時,院子裡忽然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。“韋伯,韋伯,放他們進,”她停了停,劇烈地咳嗽了兩聲,“我要和他們說話。”那是一個老女人的聲音,蒼老裡透着遮掩不盡的衰敗,像是末秋時還有最後一片枯葉的枯枝,一切隻是徒勞無功。韋伯——也就是那個男人,忿忿不平地看着又嬉皮笑臉起來的伊維斯,不甘心地松開了手裡的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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