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昨天,他照老規矩跟柳總打電話,提起畢業之後的事情。
柳總自然覺得他前途無量一片光明,奧運會獎牌沒他份,都是評委的秒表不對,說到最後還是那幾句話:“畢業了能留美國就留美國,但也别找太辛苦的工作。”
甘揚說:“人家都說比你有錢的人比你還努力,柳總你怎麼不希望你兒子上進呢?”
柳總卻答:“我這麼努力,就是為了讓我兒子不努力。你要是嫌美國離家太遠,就去香港,那裡房子都替你準備好了,隻等你結婚生孩子。”
“怎麼聽着像豬出欄了要配種?”甘揚玩笑。
柳總隔着幾千公裡罵他:“神經孩子胡說八道什麼?!”
甘揚呵呵呵地笑起來。
柳總就是他的母親,柳詠鵑。他從小跟着廠裡的人這麼叫,已經叫習慣了。二十好幾,講出去有點不好意思,但他還是像從前一樣,每個周末跟柳總通一次電話,什麼都聊。
笑了一陣,他又問:“我上次說的事,你考慮過沒有?”
“那個……再說吧。”柳總敷衍。
“什麼叫再說?”甘揚自然不肯讓她混過去。
柳總公事公辦起來,說:“你先搞定學校的事情,工作一段時間再想創業。”
“一段時間是多久?”甘揚跟她要一個具體期限。
柳總想了想說:“一年。”
甘揚也想了想,覺得可以,說:“那行,一言為定。”
柳總笑起來,說:“大人講話肯定算數的。”
這句話他從小聽到大,信譽保證。柳總從前一直不希望他回去,這是第一次松口。他心情大好。
然後又是明天,他第一次參賽跑馬拉松,丁之童會在普拉斯基大橋的歡呼區裡等着他,給他加油。
他不知該怎麼解釋,總之這一切都讓他有一種完滿的感覺,同時憧憬着下文,就像追看日漫番劇,一集最後打出的那一串代表未完待續的字符。
第8章2007年的他自信與衆不同,總覺得這件事要是換了他來做,一定會有結果。
甘揚第一次看到丁之童,是在去年初秋的一次聚會上。
那是伊薩卡鎮上的一個酒吧,兩層樓,被學生擠得水洩不通。他到得晚,站在門口往前裡看,正好就看見她的側臉。頭發很細柔,卻又直又順,留到脖子一半的地方,一低頭就垂下來,好像怎麼都不會亂。
他記得那天她身上穿的是一件藏青色的衛衣,袖子挽起了一點,露出一截小臂,白得不見陽光似的。還記得看到她站起來,直筒牛仔褲裡的兩條腿看不到明顯的肌肉起伏,像是漫畫裡的筆觸。
他當時就在想,這腿,要是跑跑步多好。
他喜歡的是自然日曬的皮膚,緊實的曲線,而她完全就是他審美的反面。至少在那個時候,他是這樣以為的。
後來聽說她的名字,是因為“墨契”的二選一遊戲。
宋明媚把測試邀請發遍了康村每一個中國留學生,他也收到了。遊戲結果出來,隻覺不可思議,八杆子打不着的兩個人,十問十中,一定是這網站的算法有問題。
“墨契”模仿Facebook,要求注冊用戶使用真名真頭像。看到照片,他才意識到對方就是她。而且,聚會上初見時留下的印象竟然一點都不曾淡去。
系統自動推了好友給他。他主動發去一條信息打招呼,也不知犯了什麼毛病,就像讀小學的時候給女同學起綽号,叫她“丁直筒”,還自以為挺有趣。
那邊幾天不回,他才知道錯了。後來也想過要道歉,但每次在學校裡遇上,她總是行色匆匆,不管上課、吃飯,還是去圖書館,要麼一臉生人勿近的表情,要麼買一送一,身邊跟着那個馮晟。
他不知該怎麼開口,于是就一直拖着,拖到她的回複終于來了,也給他起了個綽号,這才松了口氣,心說看你想多了吧,人家其實不介意。但後來再發消息過去,對面再也沒回過。
阿甘,他挺喜歡這個綽号,索性給自己改了個英文名,以示Love&Peace。
在他的印象中,丁之童這人很素,穿衣服也很素,印花或者鮮豔的配色從來不會出現在她身上。他有時會看到她獨自在橋上吃三明治,眼望着遠處,神情難得的放松,或是走在路上,兩隻手捧着一杯熱飲,肩膀收攏,單薄得像片紙,讓人想要把她折起來藏在手心。他也不懂這算是什麼心态,總覺得有些奇怪,卻又揮之不去。
每當那種時刻,他都很想走過去跟她打招呼,但又擔心她是個寡淡無味的人,兩個人聊天大概會找不到話題。還有馮晟也是個問題,這人到底是不是她的男朋友?他有時覺得像,有時又否定,以至于糾結了很久都沒走出那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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