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要我戴上‘我不是鹿’的紙牌麼?”
“不怕我少看一個字嗎?”
章秀鐘笑了。
傍晚回到營地,每個人又有收獲。章秀鐘提起今天這事,還嘲笑她,“那種距離,用這個型号的槍,你射不到我的!還端的像大狙似的,遊戲玩多了吧?”
唯安笑,“我端槍的姿勢不帥麼?”
“帥。可惜忘了幫你拍照了!”
一群人連保镖都哄然大笑。
第三天照舊如此。
到了第四天,連麥克都不敢再提“天生獵人”的話了。
林沛雄安慰她,“沒事,咱們今天主要是獵雪雁。麥克前一天灑了玉米粒和大麥吸引鳥群,你拿上假雁放在地上,藏在地裡挖的掩體裡,吹哨子吸引它們過來,再瞄準開槍就行了。”
這其實是降低難度了。
一連三天李唯安什麼都沒打到,林沛雄于心不忍了。
掩體是營地的經營者麥克早就挖好的。在獵區一塊平整的地上挖一個方方正正一人多高的深坑,坑壁上填上木闆,再放上一架小梯子,方便人上下,如果需要還可以在坑中放兩把椅子,熱水壺、毛毯什麼的也可以放進去。掩體最重要的部分是蓋在坑上的蓋子。麥克和烏娜祖輩都是職業獵人,對這個十分有心得。蓋子要用桦木或者柳木木片做,用樹枝和魚線綁好,塗上一層四五厘米厚的泥,最好泥土上就帶着點苔藓和小草,為了保持濕度還會再找些帶着樹葉的枯枝和幹草甚至鳥毛粘在上面。
這麼做好之後,除了一條尼龍繩拉手,掩體的蓋子看起來就和地面毫無差别。
别說鳥和其他動物了,就是人,如果不熟悉地形,也難以看出這地下别有玄機,獵人的槍口也許此刻就伸在蓋子外面,正在瞄準。
營地裡也有一塊這樣的掩體,是麥克給遊客們示範如何使用掩體打鳥用的。
他讓三位年輕人反複試了試(其實教學重點還是李唯安),放心地說,“今天我們一定能打到很多獵物。”
到了獵區,麥克叫住所有獵犬,“等收獵物的時候再派它們進去。”
麥克的獵犬都經過良好訓練,能遵守獵人的指令。但是今天它們可說無用武之地,隻能呆坐着等着最後叼獵物回來。
四位獵人進了獵區,不一會兒,模仿大雁叫聲的哨子此起彼伏吹響了。又過了一陣子,果然,一群群種類不同的鳥紛紛飛來,很快,槍聲響了起來,受驚的鳥群鳴叫着起飛,隔了不久又在食物的誘惑下落下。
這個過程不斷重複。
一個閑極無聊的保镖對另一個保镖說,“看看,什麼叫鳥為食亡。”
林沛雄今天完全是來放松的,他喝了點保溫壺裡加了威士忌的咖啡,随便打了幾隻雪雁,在鳥群飛走後,他從掩體裡爬上來,正要去撿獵物,卻看到隔着一片矮矮的柳樹林,一頭雄鹿緩慢地走過來,它像是受了傷,有點跛。林沛雄從瞄準鏡裡看到,這鹿的一條後腿上還有血迹,像是被尖利的樹枝紮傷了,又像是被誰用小弓箭射了一下。
這念頭一出現在腦海裡,他又暗自發笑,這年頭誰還會用弓箭啊!
那頭雄鹿有一對碩大的角,像樹冠,又像是叢林王者的王冠,上面還挂了些苔藓、地衣和還有嫩葉的樹枝。
雄鹿們為了使自己的角看起來更威武更龐大,讓自己在雌鹿眼中看起來更有魅力,常會把草皮和樹枝拱在角上。有時候冠上的樹枝挂得太多了,還會被卡在林子中。
“它大約有六七百磅吧!”林沛雄看着這頭雄鹿,端起獵槍。
他正想象着這頭鹿的鹿頭和角做成标本該挂在哪裡,突然有人大聲叫他,“林伯伯。”
那頭雄鹿立刻被驚走了,逃出了林沛雄的射程。
他回過頭,李唯安不知什麼時候走來了,而且她已經走得相當靠近他了。
“唯安?”他把獵槍槍口放低,“你打到什麼了嗎?”
她微笑,“就快了。”
林沛雄忽然覺得,她笑得有一絲詭異。
他的心猛跳了兩下,發覺李唯安一直平平地端着獵槍,槍口,似乎正對着他。
他盯着她,隔了近三百米米遠,他很難分辨出她那張臉上的表情到底意味着什麼。
他不由地握緊手裡的槍,不動聲色地拉開保險栓。
李唯安繼續靠近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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