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要擡頭問問霄哥的“老闆”,就見霄哥舀了一碗竹筍煨排骨,放在自己面前,拿了一個小碗,将湯裡的香菜一顆顆挑進小碗裡。
此時已經一碗湯裡的香菜已經挑的連根毛都不剩了,淩霄把湯推到他“老闆”面前,自己香噴噴的吃那一小碗香菜。
餘楓:“……”
妖孽,還我霄哥!
作者有話要說:餘楓:妖孽,還我霄哥!
江森:我就是個穿書的,不是什麼妖孽
第41章項目
淩霄,一個龜毛直男癌,看到别人挑食不一腳将人踢出去就算好的了,還能一個菜葉子一個菜葉子的幫人挑菜?
餘楓迷惑了。
“你……你們?”
江森自然的端起沒有香菜的竹筍煨排骨,滿足的喝了一口,果然美味,和他之前喝的分毫不差。看來寫小說的作者口味和他一樣,總算是做了一件好事。
他擡頭,見淩霄朋友的目光在他二人之間來回逡巡,便解釋道:“我從小便不吃香菜,淩霄習慣好,不浪費食物,幫我挑出來。”
淩霄眼睛都沒擡,隻在一旁贊同點頭,手中的動作一點沒停。
餘楓:“……哦。”
重點是這個嗎?重點明明是淩霄居然不逼着一個挑食的人硬吃下去,反而幫忙挑出來,還不嫌棄地自己吃?
還記得當年,他的挑食,應良東的挑食,甚至應良東他爸的挑食,哪個不是淩霄治好的?
不僅用眼神監督他們,鄙視他們,淩遲他們,最無恥的是,不知在哪兒找了幾個幼兒園小朋友,一到他們吃飯,就見縫插針的背《憫農》,直到他們害臊地自動把食物全部吃下去為止。
媽的,雙标狗!
還人家暗戀他,分明是他暗戀人家,到我這炫耀喂狗糧來着。
還是太年輕啊。餘楓替自己抹了一把辛酸淚,需要一碗竹筍煨臘排骨才能勉強補償。
這菜實在太過精緻,本就沒剩下多少,餘楓就要将剩下的一碗湯全舀到自己碗中,湯勺卻被“啪嗒”一聲打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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