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後與愛人永結同心,婚禮高朋滿座,厲演就是主婚人,在前呼後擁,無數的祝福之中,走過很長很長的歲月,直到白頭。
而厲演和厲沛死時都那麼年輕。
那些殘留在舌根的甜味,蓋不住嘴裡不斷泛出的苦,聶尋秋看着那個目光灼灼的小孩,良久,才啞聲道:“不謝。”
你不必對我說謝謝。
我犯下的罪,窮盡一生也無法償還。
遑論這小小的八分錢。
厲沛還沉浸在有了紅薯的喜悅裡,他将老頭送他的那個好好地打了一個結,放進書包裡,怕等哥哥來的時候冷了。至于聶尋秋為他買下的那個,他剝下了一些皮,舔了舔皮上粘着的紅薯,開心地笑了一下,然後将缺了一小塊皮的紅薯遞給聶尋秋:“這是大哥哥你買的,我沒有舔過,還可以吃。大哥哥,給你。爺爺給我哥哥的那個,我已經收起來等着給他啦。”
厲沛從不吝啬自己得到的,擁有的。
聶尋秋的眼睛無比酸澀,他手指微顫,接過那個還冒着熱氣的紅薯,明明是小小的一個,為什麼卻那麼滾燙,那麼沉。
“大哥哥叫什麼?是在一中上學麼?我哥在那兒上初一,說不定你們還認識。”
“寸和,”聶尋秋說出那個離自己很遠,離厲沛卻很近的名字,“我叫寸和。一寸的寸,平和的和。”
厲沛在心裡盤算,“喔”了一聲,明顯是第一次聽這個名字:“寸、和。嗯,還有人姓寸麼?”
看來他沒有聽過這個名字。
也對,不是誰都像自己這樣,有狼狽而遺憾的一生,願意從頭走過。
這個厲沛很乖,被教育得很好,沒有滿身傷痕,沒有痛苦。
卻不是那個他。
他無比想念的那個靈魂。
聶尋秋還沒來得及回答,就聽見一陣清脆的車鈴聲,個子高挑的少年穿着厚厚的衣服,一下發現了在路邊站着的弟弟,他刹住車,吆喝了一聲,指了指縫了一個小軟墊的後座,上面有個小靠背,防摔:“走啦小沛,咱們回家咯。”
“哥哥!”厲沛兩眼放光,他對聶尋秋揮手,“我先走啦,下次見!”
厲沛爬上後座,他拉開書包的拉鍊,拿出最上面的紅薯,像擁有了什麼珍貴的寶物。
“哥哥你看……”
車鈴又響了一陣,厲演來時風馳電掣,馱着弟弟卻騎得很慢,帶過的風也不那麼刺骨,一大一小慢悠悠地離開這條小路,談話也消失在夾着絲絲甜味的風中。
那之後聶尋秋又回到美國。
他高中時每天學習十二個小時,背課本、看文獻,用兩天時間寫十六頁紙論文,選修拉丁語,為了未來能認識更多醫學單詞。寫文書申請大學時,十一所有十所給了他通過的答複。聶尋秋最後去了約翰霍普金斯,在巴爾的摩生活了超過十二年。
大學裡,除了睡覺,他幾乎沒有在宿舍留過。圖書館是他最常去的地方,除此之外,他會去做不怎麼需要動腦的兼職,一邊機械地服務,一邊在腦中回想各種病症,一整個月下來,隻為了買一本磚頭厚的昂貴圖集。
進行住院醫師培訓的時候,他是年輕力壯的男性,那時他常值夜班,早上九點離開醫院,簡單地回家睡一覺、吃個飯,傍晚又來到醫院,如此循環了大概一年,才還給身體一個正常的生物鐘。
即将進入新世紀的時候,聶尋秋如願成為了一名麻醉醫生,像創造了一個奇迹。
工作很辛苦,收入很高,甚至在富人圈裡也小有名氣,他在兩年的時間裡掙了幾十萬美金,在巴爾的摩買了一處公寓,沒有安定太久,又加入了無國界醫生,去的第一個地方,就是戰後的安哥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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