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他的手臂環住後背,好像天掉下來都有她扛着,她可以暫時忘記生活壓力,隻當被他保護着的小姑娘。夜深人靜,封殊才道出下午的疑惑:“伯母說你不沾葷腥,但是在s市的時候,你最喜歡吃肉。”席妙妙怔住。“我在家,一向是不吃肉的,好像很小的時候已經是這樣子了,”她揉了揉額頭:“聽你這麼一說,我也覺得挺奇怪的,之前完全沒注意過這個問題。”太突兀了,這根本不是會被遺忘的小事。她慢悠悠回憶着,記憶倒是很清晰:“我在家裡碰肉類會吐得很厲害,媽一開始不信邪強迫我吃過幾回,我膽汁都要吐出來了,最後在浴室暈了過去,大姑說我指不定是與佛有緣,不碰葷菜算是給家裡積德了,她才放棄矯正我。”到底發生了什麼事?記憶裡彷佛有一道斷層,每當低頭去看,甚至彎腰想摸索的時候,恐高本能就會你警醒席妙妙,讓她遠離這一片斷層──反正,想不起來也不會影響日常生活,也就回老家的時候少吃幾口肉。“然後?”“然後……想不起來了。”席妙妙抿着下唇,這種人生被偷了一塊的感覺真不好受。懊惱地揉着男友的大手,這是一雙看上去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手──他身上沒有人類該有的缺點與痕迹,沒有青春期痘印,沒有傷口,連蚊子咬過的包都沒有。她在大學住宿舍時吃過蚊子的虧,那種蚊子特别毒,至今小腿背後肉最軟的地方尚有兩塊淡淡的疤。她視線往下移,落到封殊腰間的位置,他是沒有腿毛的,不知道那裡……咳!“失憶?我很少忘記事情,也不了解凡人這方面應該是什麼樣子的,不過如果你想找回記憶,我可以幫幫你,”逆着月光,關懷的眸光籠罩下來,照亮了深淵的邊緣,裡面潛藏的怪物,随之安定了下來:“你很苦惱。”席妙妙失語,那點龌龊的想法,登時煙消雲散了。“你怎麼幫我?”“我以前陪伏雲君下凡的時候,他用過這種方法幫一位姑娘找回丢失的簪子,”“會疼嗎?”席妙妙惴惴的,又覺得自己問了個傻問題。“不疼。”封殊低頭,額頭貼着她的眉心,輕輕握住她的小手:“待會發生的事,可能有點驚人,你别怕,一切有我在。”她嗯了一聲,唇角卻微微勾起。有了他的承諾,她早就不怕了,還有點興奮,就像終於找到了童年時日記本的密碼,可以翻開那粘住的一頁,把曾經的自己葫蘆裡賣的藥看個明白──她到底在怕什麼,每次想要強行回憶的時候,為何會引起劇烈的頭疼。下一刻,席妙妙眼前一閃,跌落進他的懷裡,身處的環境卻不再是老家。不對,也是她的‘老家’,隻不過,是更久遠一點,彼時住在更偏遠的一幢老舊房子,沒有門禁安全可言,養狗是常态。與其說是寵物,不如說是一個看門的工具。這時,門被推開。一隻棕色的土狗早就歡快地叼起拖鞋奔了過去,尾巴使勁晃着,席妙妙忍俊不禁,好像看到了封殊。“拖拖,我肥來啦。”小女孩接過塑料拖鞋,摸了摸大狗的頭。席妙妙一愣。這小姑娘,分明就是小時候的她。封殊:“你小時候真可愛。”“這……我們穿越了?”“這是你的記憶,他們看不見我們的,我們也不能影響他們。就像,唔,在電腦上看比賽複盤,賽果已經出來了,但可以重溫賽程。”這不就是《哈利波特别大》裡的冥想盆嗎?活用各大影視作品裡的例子,席妙妙飛快理解了這個設定,看來還是東方神術厲害,外國還得拿個盆子出來,東方隻需要被帥哥額咚一下就行了。她走到自己旁邊,近距離觀察下,還能看見小妙妙後腦勺有一部份頭發特别稀薄,就是被母親故意剪壞了的地方。席妙妙想起來了:“原來我家小時候養的狗叫拖拖。”拖拖原本是沒有名字的,爹媽覺得狗就是一條狗,起名字作甚?因為它喜歡叼她的拖鞋來迎接放學回家的她,特别執着,隻要她在家裡又沒穿着拖鞋,它就會叼過來向她示好,一來二去,她就叫它拖拖了。“……我怎麼會連這個也忘記的?”不可思議。在自己的記憶裡,沒有剪輯沒有bg更沒有彈幕高能預警,席妙妙和封殊一樣,不知道答案何時來到。不過看看自己的童年生活,倒也不無聊,她興緻盎然地跟着小妙妙,看她笨拙地寫作業:“我以前字有這麼醜嗎?”寫着寫着,小妙妙的手就不安份了,開始在課本上塗鴉小人物。孩子手掌握不準,她畫的線條卻出奇地流暢漂亮,甩出同齡人一大截。席妙妙這時親眼看見,才察覺出,自己早就有畫畫的天份,隻是一直沒當回事,她脫口而出:“封殊,如果我們以後有了孩子,一定要好好看清楚他有什麼才能。”“好。”拖拖圍着小妙妙打轉,它是大狗,四爪着地時,鼻尖都能碰到坐着的小妙妙的腰:“拖拖不要打擾我寫作業啦!我寫完再陪你玩。”被蹭得癢了,她回過頭來,輕輕拍了拍它的頭。它受了訓斥,嗚咽着退了一步,耷拉着耳朵,尾巴也垂了下來,濕漉漉地仰視小主人。席妙妙就坐在旁邊,看着曾經的自己與狗玩耍,心髒跳速漸快。“怎麼了?”封殊輕聲問道。“我,不知道。”她下意識地想捉緊他的手,卻被自己滿手心的冷汗吓了一跳,縮回手往睡衣上擦幹。他抱住她:“怕的話,不如别看了?就算記不起來……”“不,”席妙妙揚着眸,平時軟糯沒脾氣的小圓臉上,突然顯出了鋒銳的棱角。每個人面對逆境的态度都有着細微的差别,她尋常小事可以一再退讓服軟,吃小虧當方便,但原則卻相當鮮明,一但被鋪天蓋地的欺淩為難,本質裡最倔強乃至執拗的核心就露出了它的本來面目:“我要知道發生了什麼。”華夏人講究尋根,即便流落海外,也總想看看親生父母的樣子,想看看是怎樣的土地養育了自己。随着科技發展,從dna作祖源檢測,追溯出民族血統甚至是祖先遷徙路線……連祖先的人種都想知道了,何況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。無論這一頁日記裡寫着的是什麼事情,她都要按着自己的頭看下去。跟着小妙妙上學的時候,她不無懷念地跟封殊說起以前的事:“我長大之後就沒回來過這裡了,要不是你把我拉進記憶裡來,我都要把這忘幹淨了,之後我家裡搬進城裡,改善了條件……雖然距離沒多遠,但上學方便了很多。”這應該是件高興的事兒。可是她回憶起來,卻抓不到任何快樂的情緒。“再後來,你就去s市了?”“對,溫女神去得比我早,我可以說是去投奔她的。不過那時她條件也沒好多少,我們隻能擠在同一張床上,讓我白睡了半年,等我稿費開始穩定下來了,才把之前的房租補上。”那段日子是真的苦,連老幹媽都是一種奢侈。可即便那麼苦,她也沒想過回老家──吃點苦就哭着回家啃老,那就是被掌控人生也怨不了别人,隻要不是治網瘾中心那樣來強行擄人,腳長在自己身上,總有辦法。手铐腳鐐的鎖,都可以親手解開。從關外搬到關内,租上單間,不用合租,有獨立的廚衛,才算在這個大城市裡勉強立住了腳。小妙妙上課的時候也在塗鴉,課本上空白的角落無一幸免,曆史課的書本更是重災區,曆代皇帝重臣都逃不開她的毒手,壓根沒在好好上課,能考上大學,真是老天保佑。席妙妙看得痛心疾首:“要是重生了,我肯定不亂塗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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