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森有些看不下去,他反手推開了身後的玻璃門:“來,進來。”顧蓉蓉反應過來,忙出聲道:“我去倒水!”林歇點了下頭,跟着袁森穿過了那道玻璃門。玻璃門内擺了兩組皮沙發,再往前則是幾個辦公桌拼在了一起,辦公桌被收拾得幹幹淨淨,上面整齊地擺放着文件夾、水杯和電腦。辦公桌的兩旁則是幾盆毫無審美可言的綠植。“坐。”袁森說。林歇點了下頭,慢吞吞地在沙發上落了座。“歡迎加入我們警隊。”袁森看着他笑了笑。林歇看向他:“唔。謝謝。”袁森的長相偏向于硬朗,他的眉粗且銳,鼻梁高而挺,眼窩微深,唇微薄。英俊的五官在笑起來的時候,透着一股隐隐的兇悍氣。不過他身上的警服,很好地沖淡了這種味道,并且讓他看起來像是一杆利落而充滿鋒銳的标槍。大約是林歇盯着他的時間久了一些,袁森的臉上的笑意消退了不少,他盯着林歇,問:“怎麼,就像是偵探劇裡演的那樣,林先生是在根據我的打扮言行,來推斷我昨天吃了什麼,在誰那裡過的夜嗎?”林歇微微垂下目光,并且裝作有些局促地捏緊了手指,嘴上低低地道:“沒有這樣厲害……”“什麼?”袁森沒能聽清他的聲音,不自覺地站直身體往前走了一步。林歇這才擡起頭來,看着他,加大了音量:“我沒有那麼厲害的。”袁森看着他認真回答的模樣,剛才被打量的不快瞬間消了個幹淨。袁森笑出聲:“我相信林先生會很厲害的。”畢竟是被副局長親自舉薦來的,總不至塞個草包進來。而且這人看着一副乖巧的模樣,除卻接觸的人時候冷淡了些,應該是個聰明而省心的。就在這時候,顧蓉蓉推門進來了。她紅着臉将水放到了林歇面前的茶幾上。裹着紅漆的木頭茶幾看上去有些斑駁不堪,像是不知道從哪個年代留存下來的。顧蓉蓉低頭掃了一眼,又看了看旁邊氣質幹淨得近乎美好的林歇,突然間有些不好意思了起來。眼前的少年,和這裡顯得太格格不入了。“謝謝。”林歇雙手托起水杯,小小地抿了一口,溫水浸濕了他的唇,立刻就變得更為鮮豔了。顧蓉蓉忙擺了擺手:“沒事沒事,不謝……”這才說了沒兩句話,顧蓉蓉的臉就又紅了。劇情設定裡她就是這樣,小白兔性格,愛臉紅。林歇倒是一點都不覺得奇怪。袁森這樣的男人,自然會喜歡看起來軟萌的姑娘。但林歇不打算做的結局比較有意見,在這裡說一下吧。林歇的目的就是,讓所有人都舍不得殺他,然後拆了主線,玩崩世界,甚至恨不得把主角團都給玩到團滅,這樣他就安全了,主腦永遠也無法殺死他。所以他進入每個世界都不會死的,一旦死了,就代表他失敗了。隻有其他人腦補以為他死了,然後永遠将他銘記在心中。【加粗】篡改記憶不是讓大家忘記林歇啊!隻是讓大家不知道他究竟怎麼消失的!【加粗】然後再說一下,每個世界真的都長,我會盡量想要寫到我覺得ok的地步,才會完結一個世界。以及,這是個蘇爽放飛自我的修羅場文,受就是個黑心欺詐受,攻就是在原劇情裡流弊,但在受面前永遠被忽悠的特别老實的攻。有些讀者應該也知道,我以前是寫曆史文的。現在寫這篇文的初衷,就是想鍛煉一下自己寫修羅場嫖文的能力。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不足,但會努力去學習、進步。覺得害怕慢穿的小可愛,不用勉強,悄悄棄文,不用告訴我。不然作者君看見了,會傷心得吃不下飯的。罪案片修羅場(2)袁森一隻手頂住了青年的肩膀,沉下臉,道:“我說過多少次,不要莽撞。”青年并不敢分辨,他大喘了一口氣:“金花路79号靈逸酒店,死、死人了。”袁森臉色一變,将青年往旁邊一推:“去通知其他人!”袁森說着往前疾走了幾步。“對了,林先生……”袁森猛地刹住腳,轉頭朝林歇看過來。“我能一起嗎?”“當然!”袁森想也不想就脫口而出。但等話出口以後,袁森又猶豫着補上了一句:“很多人第一次見到兇案現場,恐怕都會有不良反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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