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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7 上(第1頁)

今天,是難得的休息天。我決定放松心情去串串門(灑花)。

你問我什麼是休息天?!

難道你不知道休假的意思嗎?可憐的孩子…

休假就是不用工作的意思啊!

雖然魔界各國聯合會議中明訂了,基于魔族權利,每工作五天必須休假兩天的規定,但事實上很多工作是沒在管這個的。

魔王的工作就是其中之一。

你想想看,如果在休假的時候,有冒險者闖入地下城怎麼辦?

如果在休假的時候,有魔物生病怎麼辦?

如果休假的時候,沒事有其他魔族闖空門偷地下城的魔晶怎麼辦?

所以在以往,當魔王是個很血汗的工作,全年無休,24小時值班,甚至曾聽聞有冒險者在好不容易攻陷地下城時,發現魔王已經在裡面過勞死的情況。

也因此在數百年前魔王公會與人類的冒險者公會進行了第n次高峰會議,提出每周日為地下城休息的時間。

在周日時冒險者不得攻打地下城,魔王也不用鎮守在地下城裡面;除此之外,如果周六時地下城内有在冒險的冒險者還來不及出來,魔王可以利用魔王之心的特别能力将整個地下城内的時間凍結,直到放假後再次解放時間,以避免冒險者的冒險進度遭到破壞。

這個特殊能力還被冒險者廣稱為『掌管時間的』大神能力,雖然我是不知道這神是幹嘛用的。

而每天的晚上,冒險者如果要趕進度冒險也可以,但是不可以夜襲已經就寝的魔王,至少要搖醒魔王讓他準備妥當之後才能開戰。

當然,魔王們通常也都會在寝室裝監視器錄像,避免冒險者偷襲還死不承認。

當遇到不依照規定的冒險者,魔王公會有權利要求冒險者賠償假日時所造成的一切地下城損失,包含地下城維修及生産魔物所需的魔晶費用。

當然,通常冒險者并沒有魔族需的魔晶,因此除了收回所有從地下城得到的寶物外,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将冒險者的靈魂奪走,在地下城作為魔王的仆人直到他奴役期抵滿魔王的損失才得到釋放。

附帶一提,吃掉冒險者的靈魂是屬于犯罪行為的。

根據魔界『魔王地下城與冒險者規範條例,第三百七十八條,第四律法』,不管是什麼原因,擅自吞噬冒險者靈魂至使其無法重生複活,是會被處以極刑!

身為一個有尊嚴的魔王,我對于做出這樣的行為也是十分不屑的。

冒險者要來就随便來呀,來幾次,打退幾次,為了不讓對方重生而殺死對方靈魂,這是失去了魔族的驕傲才會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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