叢京又問:“疼嗎?”
對方說:“還好吧,看個人,一點小地方就不疼。”
叢京想到了什麼,她跟沈知聿和好那麼突然,也沒點什麼表示。
儀式感,或是特别禮物什麼的。
有時候她都覺得,會不會太草率,跟沒有和好似的。
她也想證明什麼的,證明她的想法不是毫無原因,她說喜歡也不是随口玩玩而已。
所以,她拉開袖子,看了眼自己手腕上方唯一比較白的地方。
她說:“那給我紋一個知字吧。”
大小也不大,就那麼一點,當時是有點刺痛,灼燒感,叢京嘶了聲,很快也就好了。
男孩子看她這麼怕疼,看了她一眼,說:“不出意外,這個要留好久的。這麼怕疼還紋呢?”
叢京嗯了聲:“是啊,想紋。”
“是紋的喜歡人的名字嗎?”
她點頭:“對。”
對方又開玩笑:“那,萬一以後不喜歡了,或者分手呢。”
說完立馬發覺分手這個詞不好,又解釋:“我也不是故意說的,就是,比較中肯的問問。因為見過太多愛得你死我活的情侶,最後還是分手了,别人那紋身可比你這個面積大多了,洗紋身,大片大片的,看着都心疼。”
叢京說:“應該不會吧。”
“那麼笃定啊。”
叢京笑笑,沒說話。
也不是笃定,就是覺得,也許就算哪天他們真的有可能分手了大概也不會消掉。
原來她總是恨沈知聿的,不肯跟他低頭,不肯認輸,總是跟他私下鬥智鬥勇,硬倔。
後來才發現,多年過去,以前覺得和解不了的事早就過去了。
壓抑不了,改變不了,做什麼也總帶着他的影子。
她始終記着好久以前,哥哥教她做作業,為了她的前途訓她。那個,和她之間純潔無瑕的沈知聿。
他說,我是沈知聿,我和你沒有任何關系,我不是你哥。
可也是他說,你來了我們沈家,在我心裡,我們永遠是一體的。
多麼矛盾自我的一個人,卻叫人記了那麼久。
所以,就算哪天會分手或是怎麼樣,留着就留着吧,也算是兩個人糾纏那麼久唯一的念想烙印——
當然,如果真的有可能的話。
飛機落地了,抵達機場後叢京去托運拿行李,打開手機,看到很多消息。
最上面置頂的是沈知聿,他們兩小時前才聊過的,他出去鄰市談生意,跟客戶在吃飯,本來和她在讨論今天準備去吃日料了。
叢京登機,他說了句:[寶貝。真想馬上回去找你。]
挺肉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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