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頭頂着大太陽,蘭岑卻覺得很冷,好像世界一下子進入了寒冬,空氣裡都是刺骨的冰冷,甚至連掉下來的眼淚都是冷的。“……所以,你後悔了?”
“是的,我後悔了。我現在要跟江酌一起去美國。我和他小時候感情那麼好,我相信我們可以重新找回來。蘭岑,你隻是我人生的一個意外,現在我要回到正途了。”
空姐用甜美的聲音提醒各位旅客,去往美國的飛機已經到站,請盡快登機。
“蘭岑,要怪就隻能怪你生來是Beta。”
這是盛潇留給蘭岑的最後一句話,也是最狠的一句話。
蘭岑坐在地上,雙腿屈起,兩臂抱膝,将頭深深地埋進膝蓋間。鋪天蓋地而來的是痛苦、絕望、茫然、怨恨、苦澀、委屈……
手機滑落在地上,他也無力去撿。
蘭岑突然覺得好累好累,就像是跑完了十萬裡馬拉松的選手,即将慶祝勝利,卻不想終點線前面有一個懸崖,他直接掉了下去,摔得粉身碎骨,萬劫不複。
他又覺得自己太好笑了,像極了戲裡的跳梁小醜。一個沒有信息素的Beta還妄圖闖進AO的世界,出盡洋相,最後在所有人的嘲笑聲中結束自己拙劣的演出。
這天,是蘭岑的生日。
盛潇送了他一份生日禮物,這份禮物他會永世難忘。
第49章
蘭岑沒有在校園出現過。
這個暑假,他作為小隊長,帶隊去加拿大參加國際奧數大賽。
八月的一天,蘭岑回到宿舍,收拾行李。他留校的意義已經不存在了,就不跟同學們升高三,要提前一年進入大學。
回到雲城後,蘭岑幾乎都在這裡生活,因此行李也是特别的多。
蘭岑整理着書本,無意間發現了一張明信片。那是他和盛潇一起去鬼屋密室時随門票贈送的紀念品。
明信片的背景是大紅色的朱門,上面懸挂着兩個破敗的燈籠。底下站着幾個Q版小鬼,一下子沖淡了背景帶來的驚悚感。蘭岑翻到背面,上面是盛潇飄逸灑脫的字:密室内你保護我,密室外我保護你,說好了!
盛潇的東西早已被盛家人帶走。蘭岑陡然間看到盛潇的字,那些被塵封的記憶突然被撕開了一道口子,那些拼死阻擋着的感情像洪水般奔湧而出。
他們在門後面,在書桌前,在沙發,在洗手間,在床上,在這個小小宿舍的每處地方,都熱情地擁吻過。
蘭岑清晰地記得他每個模樣。他開心時那雙桃花眼會彎出一道迷人的弧度,他得意時兩條眉毛會高高擡起,他使壞時會勾起他的右唇角,他撒嬌時會嘟起嘴,他裝可憐時會眉眼低垂。蘭岑甚至還記得他情動時,眼神迷離,聲音都帶着低低的喘:“蘭岑,幫我。”
直到要離開學校的這一天,蘭岑才真正意識到盛潇不會回來了。他躺在盛潇睡過的上鋪,一直壓抑着的眼淚洶湧流出。
蘭岑将整個人悶在被子裡,哭得幾乎不能呼吸,哭得傷心欲絕。
他的初戀結束了,他的青春也結束了。
……
盛夏午後。原本晴空萬裡的天色毫無征兆地變了臉,一場夏日暴雨打了蘭岑一個措手不及。狂風壓着熱浪翻滾,吹得綠化帶盛開的花朵起伏搖擺。
蘭岑打開書包裡的雨傘,在大街上漫無目的地走着,不知不覺間走到了許願池前。
故地重遊,蘭岑正要加速腳步離去,一聲小狗的嗚咽聲吸引了他的注意。
蘭岑在許願池邊看到了一隻流浪狗。它蜷縮成一團,在磅礴大雨中瑟瑟發抖。小狗還很小,看着剛出生沒多久,一場這樣的大雨可以輕而易舉奪去它的生命。
蘭岑恍然想起了去年,也是在這個地方,那時的盛潇跟這隻小狗一樣,弱小可憐又無助。
“你願意跟我回家嗎?”蘭岑将雨傘挪了過去。
小奶狗汪了一聲。
“以後我就是你的主人。”蘭岑抱起它,“我叫你盛狗,好嗎?”
小奶狗汪汪叫了兩聲。
“盛夏時分撿到的狗,不就是盛狗嗎?盛狗,你以後要是敢到處亂跑,我就打斷你的狗腿。”蘭岑饒了饒小狗的脖子,笑道,“怕了吧。以後乖乖待在我身邊,沒有我的允許,哪兒都不許去。”
夏去秋來。
小奶狗慢慢長大了,比起剛撿到時那随時歇菜的可憐模樣,現在的盛狗健康又活潑,甚至可以說活潑過了頭,每天早上雷打不動都要蘭岑帶它去散步。蘭岑要是不去,它就要拆家。
蘭岑帶去打疫苗,寵物醫院的醫生告訴他這狗應該是土狗和哈士奇的串串。雖說是一隻混血狗,但無奈哈士奇基因太強大了,小狗頭上有非常明顯的哈士奇三把火特征,還繼承了哈士奇如大海般清澈的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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