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曼好奇地将幾本法律援助的案子抽出來。
她翻開第一本卷宗,是一個男方被告有家暴史的離婚案件,從訴狀和庭審筆錄上看不出有什麼特别的地方,但蘇曼潛意識裡,總覺得這個案子對陸執寅受損的公衆形象來說,是個改變的契機。
辦公室裡,趙楠正指揮孟長鶴把檢查過的卷宗一本本重新歸檔,放回檔案櫃裡。
“趙楠,我這裡有幾個老闆的案子,想問你一下。”
趙楠爽快的應聲,臨走前警告孟長鶴不要偷懶,下班前把卷都給裝了。
孟長鶴迫于她的淫威,敢怒不敢言,悶頭幹活。
蘇曼看他沖着趙楠的背影翻白眼,心裡好笑,“孟律師現在都獨立執業了,你怎麼還這麼使喚他?”
趙楠攏着肩前的發,潇灑一甩,“獨立執業怎麼了?他還是我徒弟。”
蘇曼笑:“也是,都說一日為師終身為父,她當他一年多的指導老師,按輩分都可以當他媽。”
趙楠:“可别,他長得可比我顯老,别把我輩分都叫高了。”
蘇曼的辦公室,桌上堆着不少陸執寅的材料,趙楠随手拿過一本卷,看起來是有印象,“你怎麼對馬岚的案子感興趣,最近接離婚案子了?”
蘇曼沒滿這,一五一十地把自己找了媒體編輯,想給陸執寅發一篇正面的新聞報道的事情告訴了她。
趙楠一開始挺興奮,也很有興趣,但在聽到蘇曼花了六位數的費用後,她的表情逐漸凝滞,随後質疑的問,“你不會是被騙了吧?”
“不會吧,這個編輯知名度挺高的,而且還是朋友介紹。”
趙楠沒再多問,隻是感慨她真舍得花錢。
蘇曼沒解釋,隻是一邊肉痛,一邊想把材料收集齊全,“馬岚的案子你有印象嗎?從年份看,這是陸執寅做的第一個法律援助的案子,我翻了卷宗,沒看到有什麼特别的地方。”
趙楠回憶:“這案子案情本身沒什麼特别的。特别的是這個案子的被告,馬岚的丈夫。”
“她丈夫怎麼了?”
“他丈夫有暴力傾向,喜歡打架惹是生非,結婚七八年,進去過好幾次,全都是因為尋釁滋事,打架鬥毆,他住的那一塊,沒人不知道他的惡名。”
“後來,孩子大了,馬岚也被他打的實在受不了,起了離婚的心思。不過,她丈夫在怎麼都不肯離婚,每次一提離婚就打她,馬岚被打的沒辦法,隻要去找律師想訴訟離婚。”
“後來呢?”
“後來找到一個律師,開庭前一天,就被馬岚的丈夫打的住進了醫院,聽說手指哪裡還落了殘。”
聽到這裡,蘇曼的心忍不住揪起來,一想到陸執寅後來代理這個案子。
“那老闆他後來是怎麼代理的?”
“因為傷了人,她丈夫又被判了三年,出來後,死性不改,沒過多久馬岚被他打的又想離婚,不過這一次,她找了好多家律所,都沒有一個律師敢幫她。”
“因為先前那個律師被打的緣故?”
“不僅如此,馬岚前腳去哪家律所,她丈夫吳志勇後腳就跟進去威脅,聲稱隻要哪個律師敢接馬岚的案子,上一個律師就是他們的下場。你也知道,離婚官司本身律師費并不高,跟人身安全比起來,沒人敢冒這個風險。”
“直到馬岚找到我們所,吳志勇也跟了進來,當着咨詢律師的面,把馬岚打的頭破血流。老闆那天正好也在,目睹了全程,當場就報警了。”
聽到這裡,蘇曼一直提着的心終于放下了一點,不過很快又覺得不對,“難道老闆不怕被報複,上一個律師連開庭都沒開成。”
趙楠狡黠地賣了個關子,“你猜最後這個案子,老闆是怎麼開的庭?”
“說來也巧,在律所打完馬岚後,吳志勇就出去喝酒了,偷了别人的一個手機。”
這個偷别人手機,就顯得非常及時。
“總之最後,打人加偷手機,數罪并罰後,吳志勇又進去了。”
“馬岚趁機提出離婚,趁着馬志勇被關在監獄,這個離婚案子的庭最後是在監獄開庭的。”
這結果,蘇曼簡直萬萬沒想到,又不得不說,這一招确實又聰明又狠詐。
根據法律規定,離婚案子開庭,必須要夫妻雙方全都親自到庭,否則一般開不起來。吳志勇他不想離婚,所以法院的開庭傳票他一定不會簽收,也不會出庭,這就導緻庭審無期限的延長,馬岚就一直離不了婚。
但是在監獄開庭就不一樣了,馬志勇強制到庭,而且在監獄裡,他也不會危害到律師和馬岚的人身安全,更重要的是馬志勇具有暴行,又有多次入獄的事實,法院基本上不會調解,而是當庭判決離婚,馬岚當庭就能拿到離婚判決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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