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沒能将闫埠貴那老小子給教訓一頓。
不過,現在這樣的局面也挺不錯的。
首先就是,原本父子關系就不怎麼和諧的闫埠貴跟闫解成。
這一下子,父子二人算是基本上走向了陌路。
除非這賠償金三十塊,闫埠貴這個做老子的來給。
不過很顯然,這錢闫埠貴鐵定是不會出的。
他一個月才三十幾塊錢。
這一次性就讓他拿出三十塊來,那跟要了他的命沒什麼兩樣。
再者說了,這自行車也丢了,他就更加是雪上加霜。
其次,闫埠貴愛車不愛兒子的形象,算是在院子内徹底傳開了。
他那摳門兒的性格,現在甚至都用在了自己兒子的身上。
以後他要是還敢在前院自家門口扒拉别人。
相信應該會有更多的人選擇拒絕。
甚至跟李想、傻柱一樣,指着闫埠貴的鼻子說他“不配”。
最為主要的是,李想是真的将闫埠貴的自行車給拖出去賣了。
并且一點痕迹都沒有留下。
闫埠貴的自行車是永久牌的,算得上是知名品牌。
雖然用了有一段時間,不過賣二手也已然可以賣出五十塊的高價。
對于李想來說,這賣自行車的錢就是他的額外收入。
另外,再加上闫解成今晚必須賠給自己的三十塊。
就單單這八十塊錢,李想那就是妥妥的血賺啊!
不過,闫埠貴這老小子,李想是鐵定要收拾的。
來而不往非禮也!
這老小子就僅僅因為自己沒有分給他白面,就給大門上鎖。
今兒先搞差他跟兒子闫解成的關系。
之後再找機會收拾他。
當然了!
收拾闫埠貴的事兒,目前來說也不急。
上午是他的休息時間,可以自由安排。
蘇志那邊,相信應該把尖頭皮鞋給買回來了。
下午上班的時候,就能拿到手。
因此,這皮鞋有了之後,李想就琢磨着再買一套新衣服。
原主的家裡,幾乎沒幾件像樣的衣服。
幾乎都是解放裝。
而李想是從二十一世紀穿越過來的。
他當然想要穿的時髦一點。
出門在外,人靠衣裝嘛!
所以,中山裝成為了李想心中最完美的服飾。
畢竟這年代,稍微花裡胡哨一些的衣服,都會被打上“奇裝異服”的标簽。
西裝?那是資産階級。
旗袍?那是封建餘孽。
既然穿越到了這個時代,李想可不想成為衆人眼中的“異類”。
好在中山裝挺符合李想的審美。
這種服飾又比解放裝更有質感。
于是李想走了好幾條街,逛了好幾家服裝店。
但是合身的中山裝卻沒有。
李想,一米八五。
這個身高在六十年代的四九城,實際上算得上是比較高的了。
男性能長到一米七幾,就已經算得上是高個的了。
因此,在這個物資匮乏的年代。
什麼東西都是奔着“賣出去”這個點來展開的。
中山裝也不例外。
它在制作的時候,就是以一米七為标準來的。
因此,一米七以及以下身高的人,穿起來會比較合身。
老百姓嘛。
哪怕衣服大一點,但畢竟這是中山裝,所以也不會太在乎這些。
有一套嶄新的中山裝,就已經很不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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