葉漠仁薄唇緊抿,半晌沒說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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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予樂回了房間,躺在自己床上,開始琢磨這到底穿的是那本書。
陸予樂。
葉漠仁。
那個17歲的男孩。
路予樂突然想起來,一本書。
那個被他拒簽100次的耽美網文小說作者,終于在第101次拒簽她時,爆發了怨念。
小說網站論壇被頂到首頁的帖子:[予樂編輯勿進!!!被他殺得沒有脾氣的作者為編編激情碼了本小說!]
[Hot!]
[2L:樂崽殺了我101次,人已經殺傻了,《前夫追妻火葬場》這本書為激情之作,特意為樂崽量身寫作!渣攻賤受!最後被狠狠抛棄!家人們速進!!!樂崽快跑!!!]
[100L:樓主第102次被殺了,今天就繼續虐[陸予樂]好了:)]
[102L:同樓上,樂崽也殺我了,但發表情包的樂樂炒雞可愛,恨不起來嗚嗚QAQ]
[103L:啊這該死甜美令人欲罷不能的男人,冷酷.jpg]
[250L:樂崽,穿書警告嗷。]
[……]
路予樂看完帖子,平靜的退出,回到自己工作崗位上,開始繼續看投稿,忙簽約進程。
至于樓層裡說的什麼穿書,那都是小說賦予時光倒置流轉置換的一種反唯物幻想,并不實際,路予樂并不把它當回事。
然後,他就真的穿書了。
字體工整的筆記本上,以[陸予樂]這賤受為主線,樹狀圖排列開主要人物和經曆劇情,還思路清晰的畫了個人物之間的關系網狀圖。
雖然小說名字說有追妻火葬場,但也隻是把狗騙進來殺,搶着喂屎給讀者,[陸予樂]隻是渣攻和白月光愛情的工具人罷了,根本沒有火葬場。
連大結局都一言難盡。
這本書裡,那個倒黴蛋男二,就是[陸予樂]。
……小醜竟是,我自己。
或許别人穿書過來有什麼拳打白月光,踹掉渣攻,自己獨美,然後在書裡面的世界,活得像模像樣。
但路予樂想回家,很想。
那怎麼才能回家呢,路予樂想過兩個辦法。
一個是自殺。
但在他人生最黑暗的時期,都沒想過自殺的人,學不會自殺。說白點,就是怕死。
而且死後到底能不能回現實,萬一變成鬼混遊蕩穿書的世界裡,那可太虧了。
一個是保持人設,走劇情,最後完成大結局,回家。
不就是賤受嘛,誰不會表演。
路予樂想了想,覺得這才是最靠譜的。
可是自己才信誓旦旦說要跟葉漠仁沒半點關系……這麼快就要打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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